6 理事会有权设立各小组协助推展会务.
7 青年团,妇女组及其他各小组之细则及活动需得
理事会核准后方为生效 .
8 理事会有权委任名誉主席或名誉顾问.
第十四条 : 主席之职权如下:
1 执行职委会之议决案.
2 签署一切文件或财政签署银行支票.
3 为本会馆开会时当然主席.
4 对外为本会馆之代表.
5 保管本会馆呀兰及各项重要文件.
第十五条 : 1 署量主席, 协助正主席处理会务之进行, 及正主
席缺席时代行其职权.
2 副主席, 协助正主席处理会务之进行, 及署理主
席缺席时代行其职权.
第十六条 : 总务处理一切日常事务或财政签署银行支票.
第十七条 : 副总务协助正总务处理会务之进行或或正总务缺席
时代行其职权.
第十八条 : A 财政之职权如下:
1 财政管理本会馆一切出纳银项,并保存正确之帐
目.
2 与主席或总务共同签押银行支票.
3 应将每月进支帐目列表报告职委会议.
4 预备每年帐目报告, 呈交查账员察核, 每年帐目
报告, 必须于周年会员大会前, 分发给所有会员
过目.
B 副财政:协助正财政审查一切出纳银项及账
目及财政缺席时代行其职权.
第十九条 : A 正全年团长: 督促及计划全年团之一切活动.
B 副青年团长: 协助正青年团长及在其缺席时代
其职权.
第廿条 : A 正福利主任: 负责计划, 谋取有关本会馆福
利及慈善事宜.
B 副福利主任: 协助正福利主任及在其缺席时代行
其职权.
第廿一条 : A 正文教主任: 负责计划本会馆将贷学金, 并提倡
健康文娱活动.
第廿二条 : A 正交际主任: 负责本会馆一切内外交际及联络工
作.
B 副交际主任: 协助正交际及正交际缺席时代其职
权.
第廿三条 : 查账: 负责查核本会馆一切进支帐目.
第廿四条 : 委员: 出席职委会议, 及协助处理事务.
第廿五条 : 执行秘书: 负责处理来往文件, 及会务记录, 会员
名册及其他秘书处行政工作.
第廿六条 :本会馆职委员如有中途辞职或三次连续缺席职委会
议, 或在无请假及提出充分理由的情况下, 乃作自
动辞职论, 其空缺将由后补委员递补之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