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 丹 海 南 会 馆章 程
第二章 会员及纳费
第四条 会员 :a) 普通会员
凡属海南同乡及其妻室,年龄在十八岁以上,品
行端正,愿遵守本会馆章程者,均得申请加入
本会馆为会员.
b) 永久会员
凡被理事会批准成为本馆普通会员者,缴交一佰
令吉后将自动成为永久会员.
c) 非海南籍配偶经申请为本会会员,若该会员改嫁
非海南籍人士后,即自动丧失会员资格.
d) 非海南籍配偶会员亦不得担任本会理事会
之职位 .
第五条 入会手续 :凡拟加入本会馆会员者,须先向本会馆秘书处领取入
会自愿表格填写清楚,由会员一名介绍一名赞成,呈
交本会馆秘书处, 贴于本会馆内之布告栏上两星期,
由本会馆职委员会议审查通过,方为正式会员, 倘未
获得通过,则无须宣布理由.
第六条 基金 :本会馆之入会基金二令吉,倘被通过为会员后,二星
期内则须缴交, 如逾期未缴者,等于自动放弃会员资
格.
第七条 年捐 :a) 本会馆会员年捐为十二令吉.
b) 永久会员
i. 本馆永久会员费为一百令吉.
ii. 原有的普通会员,其缴交会费超过十年以上者,
只需缴付二十令吉将可成为永久会员.
iii. 普通会员凡超过20年或以上者将自动成为永久
会员 .
第八条 :本会馆会员年捐须于每年六月份前缴清, 如该会员
拖欠年捐一年之久,经本会馆去函通知,四星期后彼
仍未将欠款缴清又无充分理由报告, 本会馆得指令
将该会员姓名裱贴于布告栏上,宣布取消其会员资格
及停止享受本会馆一切权利. |